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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述心理学中几个重要概念

时间:2009-04-18 15:34来源:原创 作者:zhaoge 点击:
心理过程、情感、意志、性格、能力 心理学是研究心理(认识)的,对这个问题的研究,一直同哲学上的认识论紧密相联,都使用感觉、知觉、思维这些概念。科学心理学对心理的研究,遵循辩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心理过程、情感、意志、性格、能力
       心理学是研究心理(认识)的,对这个问题的研究,一直同哲学上的认识论紧密相联,都使用感觉、知觉、思维这些概念。科学心理学对心理的研究,遵循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,将它作为方**和理论基础。作为反映对象,实践永远向前发展,它遵循客观辩证法;作为反映,心理也永远向前发展,它遵循主观辩证法。这一点对于人们和个人来说都是如此。统一的客观实践过程分为两个矛盾着的方面:现象和本质。作为反映,由感觉、知觉开始而为抽象思维所继续的认识(心理),是一个统一的过程,它也有两个矛盾着的方面: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。感性认识反映实践过程的现象,理性认识反映实践过程的本质。现象是实践中的事物的外部联系或关系,是表面的;而本质则是实践中事物的内部联系,是内在的、深刻的。 人的实践的各个领域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,因而,各实践领域都有真和假、善和恶、美和丑的现象和本质。它们都是认识的对象。人反映这些对象,就产生了关于各个实践领域的真或伪、善或恶、美或丑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。感觉、知觉认识各实践领域的种种现象,抽象思维认识各实践领域的种种本质。心理学在研究心理过程时,强调研究映象的形成过程。研究各种感觉现象及现象产生的理论;知觉的基本特性,以及知觉产生的线索;概念的形成和问题的解决。至于感觉、知觉和思维本身的发展,即映象的发展过程。我们的心理学更要研究这一过程。 统一的实践过程的现象和本质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.作为反映,统一的心理过程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方面也是对立统一的。也就是在心理过程一开始就存在着,并且贯彻始终。人不仅使用感觉、知觉而且也用思维,并且同时用感知和思维来认识实践过程。“感觉是意识和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,是外界刺激力之转化为意识的事实,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形象”。“感觉通过自己的实践直接变成理论家。”这些是真正的心理学的原理。感性认识与感性认识阶段,理性认识与理性认识阶段,是两个不同的范畴,不能混淆。感性认识阶段,感性认识是这个阶段的矛盾的主要方面,因而,这时的认识(心理)表现为感性的,理性认识是这个阶段的矛盾的次要方面。这时人是用“存在论”阶段的概念来思维,形成的是“质的判断”和“质的推理”,其内容是简单的、贫乏的、“抽象的”。理性认识阶段,由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,理性认识成为这个阶段的矛盾的主要方面,因而,这时的认识表现为理性的。这时人是用“本质论”和“概念论”的概念来思维,形成的是“反省的判断”,“必然的判断”和“概念的判断”,其内容是深刻的,丰富的,具体的”。 


        心理是实践的反映,所以它才可以指导实践、推动实践。心理之所以具有这种作用,就在于它具有“倾向性和能动性”两种属性。一个作为动力推动人去实践,一个为实践确定目的和制订计划。这就是心理学中的情感(需要、动机)和意志。实践具有倾向性。人决不是今天干这样,明天又做那样;今天这样做,明天又那样做;人的生活、实践是成为一个系统的,这就有了倾向性,即对实践的趋向和选择。生活的具体细节可以不尽相同,但却有前后一贯的倾向。从事某一种实践和以某一种方式从事这种实践的人,总倾向于这种实践,并且也是顷向于按大体相同的方式来从事这种实践的。实践的这种属性是非常重要的是,它来源于一个人的以往的系统的实践,又决定着一个人以后的实践。作为反映,心理也就具有倾向性,即情感、需要、动机。它乃是心理的动力方面,是心理的一种属性。情感是认识的倾向性。是对于现实一定现象、本质的牢固的倾向,即对于现实一定现象、本质有某种程度的迷恋。这种倾向是“在重复发生的生活影晌过程中形成的”并且“以一定的方式去组织一个人的行动”。


        实践具有能动性。实践本身是一种真正的现实的物质活动,因而就具有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力量,即实践的主观能动性或自觉能动性。作为反映,心理也具有能动性。向外实现人的需要而表现出来的认识的能动性,是意识向实践飞跃的能动方面,即认识指导实践和支配实践,就是意志。认识从实践始,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,还须再回到实践中去。认识(心理)的能动作用,不但表现于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,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。<<实践论>>前一种表现形式的心理能动性是向内的,后一种表现形式的心理能动性是向外的,心理学中,前一种是“知识的形成,后一种是“知识的运用”于实践。意志正是后一种,即向外的意识的能动方面。心理(认识)在生活、实践中的意义正在于这种能动方面。意识向实践活动的转化,分为相互衔接而又相互区别的两个过程:在头脑中确定目的、制订计划的过程和实践过程。确定目的、制订计划就是需要、动机,而调节和如何实现完成这些目的、计划就是意志。意志无非就是为了向外实现人的需要而表现出来的心理能动方面。它是认识的本质属性。情感和意志都并不是与认识并列或以外的什么东西。如果心理不具备这种属性,那它就成为了毫无作用的东西,那我们对认识(心理)的研究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人的心理,即认识,就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统一,它具有倾向性和能动性两种属性。那么在心理学中为什么还会出现性格和能力这些极为重要的概念呢?运用这些概念又有什么意义呢?原来每一个人的心理都是不同的,也就是各具特色的。我们用什么概念来说明这些特点,又是如何用这些概念来说明呢?我们可以具体地谈论一个人对一件事的心理及其情感、意志。但要说明作为整体的和稳定的“我”,还需要另外的概念,而性格、能力这些概念也由于客观的需要而产生出来的。一个人不同于另一个人的特点,就在于他的生活、实践的特点,首先要从一个人生活、实践的特点来表征这个人。一个人做什么和能做什么,又是怎样做的。前者指的是他的实践能力,一个人如何做指的是他的行为方式或作风风格。然后才能从心理方面来表征这个人。作为实践的反映,在心理方面,反映实践能力的是认识能力(简称能力);反映行为方式的是性格。心理学正是用性格和能力这两个概念来表征、描述个人的心理特点的。能力是从心理方面描述一个人具有哪种实践领域的知识及其水平的,以便与其他人区别开来。性格是一个人的行为方式的反映。它是从人的心理及其情感、意志的进行和实现的具体方式来表征个性心理,从心理这个方面来说明人是“怎样做”这个问题的。性格是一个说明性的概念,用以说明一个具体的个人的心理过程是如何进行的,及其情感是如何地表现的、意志是如何地实现出来的,从而把他(她)同别人区别开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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