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巴马真是胆小鬼吗?
刚看到了一张报纸,说美国共和党前总统竞选人迈克·赫卡比本月16日向美国全国步枪协会成员演讲时,取笑民主党总统竞选人贝拉克·奥巴马为避枪击而出了洋相。
赫卡比说,贝拉克·奥巴马正准备发言时,发现有支枪向他瞄准,赶快扑倒在地,以至当时在会场搞出了一阵巨响。——这事发生的具体时间,我在网上没查到。
尽管赫卡比随后发表声明说,自己无意冒犯贬损奥巴马,“我为言语冒犯之处道歉”,但是,他的这段“笑料”显然给美国人民、给世界人民留下了几个悬念:
1、 奥巴马是真害怕枪响到了这种程度?如果他真是个胆小鬼,选他当总统岂不将是个历史性的错误?
2、 与麦凯恩和希拉里相比,奥巴马是否更胆小?
3、 麦凯恩、希拉里和奥巴马三个人,同样遇到这种情况,各自会有什么样的表现?
发现有人举枪向自己瞄准,是马上冲向凶手,还是立即就地卧倒,还是挺直身子不动充硬汉?按常识来说,这不仅取决于性格,而且取决于凶手与你的距离远近。距离太近时,躲也躲不开,索性冲上去是大多数人会作出的选择;距离远时,你既然不可能很快地制服凶手,只好先赶快卧倒,于是躲避就成了大多数人会作出的明智选择。
奥巴马迅速卧倒,是怕被枪击,还是怕枪击时的响声?怕枪击,是怕死,就是想求生,这一点是动物的本能,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都无可非议。如果仅仅是怕枪声,对一个男子汉来说就未免是耻辱了。没有可靠证据时,谁也无法排除奥巴马卧倒是因为怕枪声的可能性。但是,如果我们根据笔迹能够确定一个人是不是真胆小,那么在这个问题上再作出准确的判断也就不是难事了。
根据笔迹线条的力度,完全可以确定一个人是不是真胆小。因此,我们可以肯定地断定,奥巴马不是胆小鬼。所以,奥巴马卧倒后的行为预测,只能理解为他是先躲避,随后他要观察现场情况,然后仍然有可能冲上去抓凶手。
根据笔迹来推断,奥巴马在他卧倒的一刹那如果曾经有过自我评价性质的情感一闪念,那么他一定是在欣赏自己如此机警,而肯定不是立即沉浸到了恐惧的情感中或迅速展开恐怖性质的联想。
那么,麦凯恩、希拉里和奥巴马三个人中,谁是胆量最小的?这三个人同样遇到这种情况时,会有什么不同的表现呢?
根据笔迹来分析,三个人中显然麦凯恩的胆子最大;他在同样情形下迅速扑向凶手的可能性最大,不过这与他性格外露也有关系。感情外露,性格冲动,遇到这类事情就会连想都不想冲上去,或者脑子里迅速一闪的念头是“先冲上去再说”。
奥巴马的胆量并不小,但他的性格不如麦凯恩外向,所以他的行动趋向基本上是首先卧倒,争取保存自我,随后再伺机而动,灵活处理。
希拉里性格是外向的,但她的笔迹线条力度小,有内含的柔弱。所以,希拉里遇到这种情况时最为可能的是马上发出一声尖叫,双手抱头蹲下或转身向相反的方向逃走。作为女性,求生的本能往往占第一位,思想意识中常常把保护自己和捉拿凶手的责任托付给男人,这也无可厚非。她在为国家作出重大决策时可以是刚强的,但在与凶手面对面作生死拼搏的时候未必也是刚强的;希拉里若要刚强地行动起来,需要先进行理性的分析判断,然后才能作为决策付诸实施。
西方笔迹学分析人物时,总要举例指出某些笔迹特征,这个圈大啦,那根杠位置高啦,如此种种。我的临摹直觉感知分析法,强调笔迹特征的综合作用,所以不便于具体指出个别笔迹特征是什么样子。这就是我一贯说的“中国笔迹学是研究活人,西方笔迹学是解剖死尸”应有的含义。我知道这样说很难听,西方笔迹学界人士肯定很不高兴,不过科学本来就应该是冷酷无情的、客观公正的,在我没找到更合适的用语之前,只好这样说、这样做了,只希望他们体谅。
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于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187号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