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同的书写速度在同一人书写的字迹中差异是显见的。其变化主要表现在字形轮廓、运笔形态、笔画间的关系上。
慢速书写:字形方正,笔画延伸完整,结构清晰,起、收笔顿压,无拖牵动作,笔压较大;
中速书写:字形圆润,笔画常不到位,时有牵连,落笔多为直起,收笔伴有拖带,笔压较小;
快速书写:字形变异,笔画省略,单字间笔画几乎全连且与邻字牵丝,笔压颇小。
简言之,书写速度快慢与笔压大小成反比;与字迹笔画繁简成反比;与笔画连结、拖带多少成正比。分析、考虑、认识到因书写速度不同而造成的笔迹差异和成因、是笔迹检验者必须具备的素质。升华到理论,应该从物质运动的观点予以评述。
一、书写是人的特殊运动形式
人类生存的各种活动,都是大脑思维的能动行为。思维是第一性的,行为是思维的反映,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,前所未有的人类活动,随时可能出现。而人类的书写活动,是伴随着(确切的)文字形成而产生的。具体地讲,它是一种运动。同人的其它运动形式相比,书写运动的独特性就在于它能直接表现思维。更确切地讲,是人某种思维的有形流露。我们知道,相同的运动内容,在每个人身上都有个性反映。如:同为走路,每人的姿势各异;同为讲话,又有口形、声调、表情的不同……。笔迹检验之所以是科学的,就在于每人的思维能力、心理素质、生理机能、生活经历等方面千差万别,才造成相同的书写运动却呈现千姿百态的笔迹特征,哪怕是相同的书写内容和书写条件,甚至是同一个书写工具。
关于笔迹检验的基础理论阐述了人的大脑信息指导书写运动的“动力定型”原理,但似乎没有用物质运动的观点对书写活动进行理论上的衔接,应用运动的规律去认识、解释人们书写字迹的外部形象和内在因素——因为书写本身是人类的一种特殊性式的运动。
二、书写活动符合一般运动规律
确切地讲,书写过程是由人主观意志支配下的、通过人体器官发挥的、物质相互间的摩擦运动。物质摩擦的两种形式——滚动、滑动在现代书写活动中尽能体现。如用钢笔、铅笔、毛笔等书写是滑动摩擦,用圆珠笔、签字笔书写是滚动摩擦。不言而喻,书写工具的不同,与载体发生作用时的摩擦系数也不同。加上载体质地及表面光洁度,衬垫物软硬薄厚等原因,无论从书写人本人的感觉或书写出来的字迹,都会发生一定的、微妙变化。同一人(正常)书写的字迹,常有书写水平高低两种感觉,其原因可能是由书写工具和载体不同造成的。在笔迹检验中,一些差异我们可以由此解释,其实质就是物质运动的物理反映。看待检材的样本间存在书写水平的差别,一方面是排除伪装成份找符合,另一方面则应从书写工具、书写条件中找原因,才体现了全面、客观的科学态度。
三、在笔迹检验中掌握运动力学反映
有一匿名信检验的案例,书写内容及信封汉字全部打印,唯信封上的邮政编码由作案人用圆珠笔填写。且只有"0、1、6"三个数组合。与嫌疑人样本字迹的三个数字分别比对的情况是:
检材及反映特征 样本及反映特征
(同“0”) (同“0”)
(呈有棱角接口严密) (形体圆滑接口错位收笔内钩)
(收笔顿压) (收笔出锋)
总体评断,三数字的倾斜度、比例、搭配符合,差异在于外表轮廓、结口情形、收笔动作上。少量字检验本就是难,少量阿拉伯数字检验的难度更大。鉴于此种情况,有的认为无检验条件,应该推托;有的认为细节特征不能符合,可以否定;也有的倾向认定并解释差异的原因。经反复研究,统一了认识:检材与样本本质同一。差异在存在,在于检材慢速书写意欲伪装所致,破案后证明结论正确。
该案对差异点的解释,其实就是根据运动学的原理进行分析。"0、6"画圈的运笔差别,是书写速度不同而造成压力、运动离心效应也不同。样本字书写较快。画圆时无停笔、折笔,所以圆滑,接口收笔内钩并出锋及"1"的直起,针状,是笔尖运动惯性的表现。
结束语
把书写活动提到运动学的角度来认识,不知是否为新的议题。笔者认为,观点的提出,并非故弄玄虚,应该有其学术价值,它对于笔迹检验理论体系的充实、完善,有一定的实际意义。更重要的是,它可以指导启发笔迹检验者在实践中发现、分析、解释差异,从而做出更科学、严谨、高水平的检验结论。



